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并保证这一工作及时、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学校推荐到正式录用的全过程。第三条制度定期录用计划定期录用原则上每年7月进行一次,人事部必须在6月前制度计划。第四条计划内容录用计划主要是确定录用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年龄分布,以及各部门人员分配。人事部必须详细分析各部门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把增员与效益结合起来。第五条人员配置分析确定增员计划的工期是人员配状况,应制作人员配置表加以汇总分析。第六条增员要求人事部应在每年6月前要求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变化、休假、离退休、其他调整等情况,提出增员申请。第七条增员会议人事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增员申请,召集有关领导召开增员决策会,介绍有关情况,确定本年度增员计划。增员的最终决策权在于公司总经理。增员决策会议的组织与运行另行规定。第八条录用原则的确定依据前条和录用计划,确定录用原则,并分发至各部门主管。录用原则的内容包括:(1)录用原则;(2)录用标准;(3)招聘原则;(4)考试方式与原则;(5)初次任职报酬等。第九条招聘招聘应届毕业生时,人事部应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去相关学校和学生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校长室联系,说明招聘意向,请他们协助招聘工作。也可到各学校召开人才招聘会。这里所说的有关资料包括:(1)企业介绍;(2)经营报告;(3)招聘事项;(4)应聘申请书。也可到人才市场或网上招聘。第十条应聘资料应聘者提交下述资料:(1)应聘申请书;(2)亲笔履历书;(3)照片(近期免冠);(4)应聘理由(应聘说明);(5)体检表;(6)学习成绩表;(7)毕业证书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其他资格证明。第十一条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务能力考核和体检五类。第十二条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首先是将年龄、性别、专业和身体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排除在外,符合者发给考试通知。第十三条笔试笔试科目原则上作以下区分:本科应届毕业生及以上者:英语、专业课、综合考试(含论文)。大、中专者: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