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外资企业样本)第一章总则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第二章员工守则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1.2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1.3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2.1聘用关系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2.1.2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7)未满16周岁者;(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2.1.4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4)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