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www.doc365.net联系qq:744421982大陆地区人事管理规章机密等级第一章总则编号A-1-01(一般(机密(极机密第1条为健全集团管理体制,使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章及办法。第2条本规章适用集团所属大陆地区各厂/司/办及分支机构。第3条本规章由集团总部管理总处召集大陆地区代表成立起草小组,并经总部法务室参与审定,在98年第2次大陆地区管理会议研讨修订,交98年9月总经理会议通过。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亦同。第4条本规章及办法由集团总部管理总处统一解释。第5条本规章未尽之事宜依照呈董事长核准,总部管理总处统一颁布之各项行政命令为执行准则。若无行政命令,则依事项性质由董事长或总部管理总处所作之行政指令执行。第6条本规章以下章节、条、款、项、不适用营业体系员工。由总部管理总处呈董事长核准后另行统一订定。6.1第三章第五条不适用营业体系员工。6.2第四章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均不适用营业体系员工。6.3第七章不适用营业体系员工。制订1998年9月28日集团总经理发行集团总部管理总页数修订年月日1-01大陆地区人事管理规章机密等级第二章服务准则编号A-2-01(一般(机密(极机密第1条集团员工应积极维护集团之理念、精神,尊重集团传统。不得对集团吉祥物义犬蓄意污辱或食狗肉。第2条集团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遵守集团规章制度,若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各级主管领导,与同事和睦相处,对下属或新进员工应亲切引导。第3条集团员工对集团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提案方式或定期在当地管理部主办的员工代表会上提出。第4条集团员工应保守集团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利用职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