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理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第一部分评审基本原则1、此评审细则作为的补充解释性文件,用于帮助评审人员进行等级评定,凡在此文件中没有涉及的内容,以(以下简称《标准》)作为依据。评审时,《标准》作为第一依据,此《评审细则》作为参考。2、测评采用员工自行申请,并提供证据的方式进行,评审人员根据测评表中证据,对照标准,并结合员工的一贯表现、绩效成绩和考试成绩,评定员工的任职资格等级。3、申请人必须认真学习,按照要求认真严肃地填写申请表中相应的项目,对证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对照标准,对自己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描述和自我衡量。对证据不真实,或者态度不严肃的个别人员,将不予评级。4、各级评审人须依据标准,认真评审员工的申请,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评审的严肃性负责。对在任职资格测评过程中不能严肃认真进行评审的评审人员,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5、任职资格管理部对评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评审的严肃性。6、服务经理等级的一般性描述:三级服务经理是服务经理的初作者,主要是服务经理各项业务的操作者四级服务经理是高级服务经理,对各项业务的操作可以提高层次并深入分析五级服务经理是高级服务经理,可以指导他人开展服务经理的工作第二部分测评总则1、测评程序服务经理任职资格标准包括工作经验与绩效、知识、行为技能等三部分。测评时遵从以下程序:1)首先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所申报等级的工作经验年限要求;若符合则按2)规定的步骤进一步评审,否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请日。2)审查申请人近三个季度的考评,如果考评结果符合各级别的要求则按3)规定的步骤进一步评审,否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降一级还不满足绩效要求则取消申请资格。3)审查申请人重大项目的参与情况,如果符合则按4)规定步骤进一步评审,否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4)满足1)、2)、3)项后,对任职资格行为技能部分进行测评,整合各部分测评结果,给出基本的评审结论;如果行为技能部分的分数达不到要求,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5)不满足三级标准的,暂不评定任职资格级别,待以后满足相应级别标准时,再进行申请和评定。6)服务经理的申请由服务经理管理部进行初评,主要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