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的薪酬激励。第三条定义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是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在一定工作周期内,支付给高层人员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2、高层人员薪酬激励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利润完成留存后分红)。第三条分配原则(1)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三)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的薪酬策略相互兼顾的原则。(四)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第四条职责:(一)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的发放;(二)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监督执行;(三)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高层人员进行考核(四)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核算各高层人员的薪酬基数;(五)董事会负责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及薪酬发放的批准。二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及核定第五条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2)绩效薪酬包括: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股权激励。薪酬类别确定的依据基本薪酬1、依据高层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与贡献、外部薪酬市场和内部薪酬策略来共同确定职能等级薪酬数额;绩效薪酬1、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成果挂钩,依据个人考核成绩、企业整体经营结果等来共同确定。2、绩效薪酬的兑现是建立在严格考核基础上,先考核、审计通过后,才能兑现。而且考核不是单一指标考核,应有一整套关键绩效指标。第六条高层人员薪酬确定的办法:(一)基本年薪:1、基本年薪的确定:依据公司所在地及国内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薪酬策略,确定高层人员基本收入,其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执行。2、基本年薪按十二个月平均发放。(二)绩效薪酬:1、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此奖励只与公司利润的多少有关):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对个人的业绩考核,所获得的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