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一、公司行政管理条例1、考勤管理: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1.2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1.3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1.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1.5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1.6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1.7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1.8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2、出入管理:2.1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2.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2.3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