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高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企业必须高效运转,因此,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首先一条是要做到各部门权责分明,不能互相重叠,更不能互相牵扯,否则就会导致效率低下。现代公司的组织分工管理制度,是防止互相扯皮、提高工作效率的惟一正确的手段,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权责划分办法第一条公司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权责,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按本公司组织系统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经(副)理、科长、主任、承办员等六阶层,将所有应由各层人员负责的事项,分列于权责划分表(以下简称本表)中。第三条各层人员的权责,分为下列三项,以三种符号代表:1.○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办理或其发动提出;2.△代表复核或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3.※代表核准——指该事项可由该层人员作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第四条将所有事项分为共同及个别两部分,再将共同事项划分为幕僚单位及直线单位两部分,以资简化。第五条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可借辞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须向上一层人员请示后处理。第六条各层人员依本表的规定办理后,如需向其上层人员报告时,仍须以书面或口头报告。第七条本办法采用列举方式,其未列举的事项,如已在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或其他规定中有所规定者,照其中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可由一级单位主管(即幕僚及直线各单位的经理)酌情办理。设有协理职位的直线单位,其权责划分表另行制定。第八条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职责者,应送各有关单位会核后处理。第九条有关目标、政策、计划、标准及重要人事事项,应经经营会议商讨后,呈请董事长核定。第十条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可视事实需要随时修订。第十一条本办法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同。表1-1公司决策权限表类别项目核决权限核决者说明资材类一内购原物料10000元以下采购主管总经理二外购原物料不论金额大小总经理三统购原物料统购价格制定不论金额大小总经理采购主管订购工程类新建扩建改建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