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借阅和清退第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经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第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第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第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