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公司劳动纪律,为薪金核发和员工评估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考勤员应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的记录考勤,清查出勤状况,妥善保管各种请假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每月底汇总考勤结果,作为工资核发的依据。二、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8:30至12:00;14:00至18:00),为完成部门内所负责的本职工作;周六上午(8:30至12:00)为工作整理及会议时间。因台风影响等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人事部另行通知。第五条考勤记录日期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每月出满勤不管大小月份固定按30日计算工资。三、出勤管理第六条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指纹录入)制度,即上班、下班各输指纹一次,每日四次。第七条每天打卡的有效时间为:上午上班7:30至8:30、上午下班:12:00后,下午上班13:00至14:00、下午下班18:00以后,其他时间上下班打卡无效。第八条员工因处理公务无法在上班时间前打卡,须事先向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知会行政部,并在二天内书面填写《考勤异动表》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行政部审批,否则视为缺勤处理。四、请假管理第九条事/病假:员工因私人原因确实需要请假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签批《请假条》后方可休假,手续不全者视为旷工。若因突发事件无法亲自办理者,应在3个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并请同事先代为办理,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凡事后再请假者一律不接受任何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的工资计算。)第十条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负伤的,须第一时间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签批《请假条》,若因突发事件无法亲自办理者,应在3个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医院鉴定证明;医疗期视作正常出勤,并按规定予以各种保障。第十一条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执行如下:1、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有3天的有薪婚假;若符合晚婚规定(男满25岁,女满23岁)的,可享有13天的有薪婚假;申请放婚假的有效期为取得结婚证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