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管理规定一、入职要求1、所派遣的员工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2、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病等不符合用工条件的疾病,语言沟通无障碍。3、持有并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人力资源管理处复印留底后于当天归还。4、派遣工以批为单位与劳务公司签约。第一批派遣工用工期限暂定从2018年12月1日到2019年1月31日。5、派遣合约生效前一天由派遣公司提供派遣员工明细,上午现场实习、办理手续、派发临时厂牌、体检,下午到现场分单位、培训、安排住宿,次日正式上班。二、薪资发放及待遇1、免费提供午餐、工作到晚上20点免费提供晚餐。2、提供住宿,住宿者每月扣水电费XX元。3、在医务室就诊,医药费在工资中扣缴。4、派遗员工工资按月按批次向派遣公司发放。三、工作纪律与考勤1、自觉遵守厂规厂纪,服从管理调度,出入厂区需佩戴厂牌,准时参加早操。除可暂不穿着厂服外,其它均按公司规章制度及5S相关规定进行管理。2、上、下班按时刷卡,请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相关规定处理。3、工作期间须完成产量定额标准,若一周内达不到定额标准或者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者给予劝退。4、派遣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争议,干部需通知派遣公司驻厂管理人员协同处理。5、派遣工出现以下情形可要求退回和更换:A、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病者。B、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C、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6、每月初XX号之前将派遣工考勤月报由派遣工驻厂管理人员核实后交会计室。(逢节假日顺延)7、派遣工在公司工作不满3天,无适当理由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8、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提供派遣工名单或报表。四、辞职手续办理1、辞职需提前XX天书面(离职单)报单位干部及派遣工驻厂管理人员批准。2、辞工人员需亲自到人资处办理辞工手续,并将厂牌交还人资处。厂务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