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退工作流程(试行版)?一、目的: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辞退的定义和条件3.1定义:辞退是指因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与员工所签劳动合同的行为。3.2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a)考核辞退: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经培训(含辅导)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b)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中,医疗期的定义、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d)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e)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f)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g)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劳动教养的。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h)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i)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四、辞退工作流程第一步、提交辞退建议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应按照《辞退建议表》(附件1)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第二步、调查核实接到部门提交的辞退建议后,人事行政部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对符合辞退标准的,向部门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附件2)。备注: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第三步、部门辞退面谈对于符合辞退标准的,用人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反馈处理意见的二个工作日内,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部门级负责人、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辞退面谈(《辞退面谈记录表》见附件3)。面谈后,用人部门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同时通知人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