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辞职还能拿年终奖吗?年底辞职注意事项汇总【案例】离职一月后公司发年终奖2010年12月,某公司职员周某向领导提出辞职。2011年1月,周某正式离职,2011年3月,周某得知公司在2011年2月发放了2010年的年终奖,故向公司提出其在公司工作已满一年,虽然已离职,但也应当向其支付2010年度的年终奖。公司表示,发放年终奖时周某已离职,故不同意他的请求。周某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2010年度的年终奖。【争议】公司称年终奖不该给离职者员工认为属上一年工资组成部分公司认为,公司发放年终奖时,周某已离职一个月。双方的劳动合同中也没有年终奖的约定,故对于一名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没有为其发放年终奖的依据。故要求仲裁庭驳回周某的请求。周某认为,年终奖是公司对于员工上一年度工作的奖励,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他在公司发放年终奖时已离职,但公司也不能因此克扣其上一年度的年终奖,而应当根据其在2010年度工作表现,发放其年终奖。【裁决】年终奖是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支付仲裁委认为,公司在2011年2月发放的奖,明确为2010年度的年终奖。虽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奖应当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2010年度,周某一直在岗工作,不能因为劳动者在发放奖金时已离职而单方不予支付。经过调解,公司同意按周某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其3个月工资的年终奖,周某也表示同意。释疑:年终奖发放需结合合同、制度规定的考评依据首先,年终奖就其性质而言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次,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自主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不可强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第三,年终奖如何发放首先要看集体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相关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都无规定,则应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一般法律原则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