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级(含)以下年终奖金发放提案一、目的为规范年终奖金发放,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二、适用范围本分配方案适用于主管级别及其以下的员工。三、原则打破大锅饭,考虑平时工作表现、出勤情况、业绩状况等,结合公司的业绩状况,照顾员工的级别及工龄,因应不同的部门所起的作用,适度向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倾斜,适度的公开透明、可预期、可计算的原则。四、提取及分配公司根据2016年运作情况,按销售收入或利润,先计提欲发放的年终奖总额,然后再根据各个部门的情况,将奖金分配到各个部门。五、发放办法(主管级别及以下员工)1、年终奖计算周期:入职不够一年的员工从入职当月开始计算,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从一月份开始计算。2、年终奖发放岗位状态岗位级别比例(倍数)备注部门主管组长案A平均月薪(元)×41、“倍数”为该岗位平均月薪的“倍数”;2、级别中的“案”A、B、C等为上级(各部)领导审批该提案的选择项。可根据现行实际情况而定;3、“岗位级别”若出现不在上述所列的岗位职务,可由人力行政部评定岗位归属报批;4、比例倍数仅为区间范围,公司领导层可在区间灵活调整尺度。案B×3案C×2案D×1案E×0一般管理员一线员工案A平均月薪(元)×4案B×3案C×2案D×1案E×03、年终奖金的核发视员工出勤情况,计算办法如下:出勤状态发放年终奖比例备注本年度正常出勤全额发放不计发年终奖金的条件:1)、全年事假超过15天的;2)、全年病假超过30天的;3)、11月30日前离职的;4)、有严重违纪及人为事故的;注:产假,孕假按正常状态发放。本年度6月1日至12月1日应发额80%发放出勤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应发额60%发放出勤不足3个月(试用期)酌情发放临时用工人员(含顾问)酌情发放4、年终奖金的核发视员工考评情况,计算办法如下:考评情况发放年终奖比例备注最好应发额110%发放本部门员工考评分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