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三鼎织造子集团外派培训管理办法三鼎织造外派培训管理办法上海华彩管理咨询二零零六年九月目录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3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4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办法适用于三鼎织造子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全体员工。第2条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集团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第3条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各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第4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第5条外派培训计划: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主管副总、副总裁批准后执行。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第6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集团。第7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集团的意愿。第8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第9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第10条对于三鼎织造或控股总部本身具有培训考核资格或具备自身培训能力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到三鼎织造集团或控股总部外参加培训,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报行政副总审核,得到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第11条学历教育须根据集团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行政副总审核并报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必须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书。第12条外派培训人员与集团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第13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集团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集团人力资源部。个人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第14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集团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