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三鼎控股集团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三鼎控股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上海华彩管理咨询二零零六年五月目录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培训管理3第三章通识训练4第四章部门内工作引导4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4第六章新员工培训评估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办法适用于三鼎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总部的全体新员工。第2条集团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第3条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集团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集团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第4条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第二章培训管理第5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第6条凡集团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第7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第8条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第9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第10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第三章通识训练第11条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第12条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13条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第14条培训内容:集团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集团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第四章部门内工作引导第15条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第16条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第17条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