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标准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1)行政机关按行政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计算住房补贴,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一般干部70平方米;科级干部80平方米;副处级干部90平方米,正处级干部100平方米;副厅级干部120平方米,正厅级干部130平方米;副省级干部220平方米,正省级干部260平方米。(2)事业单位职工可按技术职务等进行补贴,但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的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标准。技术职务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初级技术职务、技师以下技术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中级技术职务、技师80平方米;任职4年以下的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90平方米;任职4年及4年以上的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100平方米;正高级技术职务120平方米。2、住房补贴由基本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构成,基本住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工龄住房补贴标准为每工龄年每平方米3.93元。计算公式为:住房补贴总额=(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标准+每工龄年每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标准×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工龄)×受补贴人员应补贴面积。应补贴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与受补贴人员职级相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福利性实物分配政策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受补贴职工工龄,指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工龄按年计算,跨年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