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鉴于:1、甲方系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的,从事行业的公司,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为;2、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且乙方在甲方担任职务,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工作中能够知悉甲方的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重要的商业经营信息、专有技术信息等专属于甲方所独有的商业秘密等信息;3、甲、乙双方均知悉如果乙方在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工作将对甲方利益构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有同业竞争行为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1、定义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1.1公司秘密:指甲方拥有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生产工艺、方法、产品配方、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1.2关联企业:与乙方所任职单位之间形成直接控股、间接控股或参股关系,或者同时被第三方直接控股、间接控股或参股;虽然无直接控股、间接控股或参股关系,但乙方所任职单位掌握其支配的权力;与乙方所任职单位存在人事关系,即向乙方所任职单位派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所任职单位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1.3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和机构;1.4任职期间:本协议所涉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1.5离职期间:本协议所涉之离职期间是指,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以后的期间。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离职。1.6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所涉之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及当事人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