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书编号:2015-09-01甲方:新成立的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作为甲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知悉和掌握甲方生存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一、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1、乙方竞业禁止期为从甲方离职并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壹年。2、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并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乙方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其掌握的,关于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重要经营信息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以及甲方客户的相关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重要经营信息均为甲方完全享有的财产。乙方保证不得将上述资料、文件等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3、竞业禁止期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经营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单位以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工作),也不得由新单位派遣到与甲方经营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单位以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工作。4、竞业禁止期间,乙方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相近行业。自办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自己或/和直系亲属的名义开办、以自己或/和近亲属的名义和/或与他人作为投资人开办以及虽不能体现自己或/和直系亲属名义但却为企业的实际投资人、控制人等。5、竞业禁止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和第三方使甲方其他成员从甲方离职并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6、上述竞业禁止的期限和范围,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7、作为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补偿,甲方须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XX元/月(人民币大写:XX元/月),并在每月发薪日由甲方转账至乙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