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书甲方:乙方:北京克瑞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了鼓励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劳动政策精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缴社会保险的请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具体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每月另行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元。二、(1)代缴期间不满半年的,缴费方式为:甲方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及服务费)费用共计:元。代缴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期间届满,本协议自动失效。(2)代缴期间超过半年以上的,选用以下第种缴费方式:1、第一种缴费方式为:甲方第一次全额缴纳6个月款项(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在内),费用共计:元。后面缴纳办法和第一次一样每次缴纳6个月(包括乙方服务费在内),代缴期限为年_____月至年月。2、第二种缴费方式为:甲方一次性全额缴纳所有款项(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在内),费用共计:元。代缴期限为年__月至年月,收费标准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期间届满时,本协议自动失效。三、如果委托期限届满,甲方依然需要乙方代缴社会保险,甲方应在此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此月份的15号之前)以便乙方处理相关保险的停减或续交问题,同时续签委托协议。(缴纳期间如遇到社会保险费用上调,将按照新的政策缴纳,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补齐,如果甲方不按时补齐,则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此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后续缴费问题必须及时到位,如果因为甲方资金问题而导致不能继续缴纳社保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并停减保险事项。四、乙方应按照有关社会保险和劳动事务代理的规定,及时为甲方代缴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理赔结算手续。五、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联系,便于乙方在必要时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有关事宜,避免因时间的耽误而使甲方有关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六、乙方只负责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办理,不承担其他法律及经济责任。七、本协议未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