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协议甲方:宁波利达气动成套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E-mail:E-mail: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岗位业务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参加培训(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自愿签定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支付乙方培训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包括学费元,住宿费元,交通费元,其他元。2、受训期间,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受训,甲方有权终止其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1)乙方因其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接受培训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已经发生的培训费,甲方免去乙方支付培训费的除外;(2)乙方因甲方工作安排的原因不能继续接受培训的,甲方可以之后再一次为乙方重新安排培训计划,本协议继续履行。3、培训期间乙方享有带薪培训的权利,乙方同意培训期间的培训时间安排,此期间不计算任何加班费;培训时间按以下日期进行,若发生调整的,以实际日期为准:起始日:年月日,结束日:年月日,共日。培训地点:。4、评定职称的取证培训,乙方未通过考核,培训费用乙方自行负责;如属一般性培训,乙方考试不合格,则承担培训费用总额的50%。凡个人承担的费用,均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薪资中酌情分期扣除。5、服务期限:根据以下规定标准,乙方从培训结束之日起,乙方应为公司服务5年(服务期限到期日晚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日的,该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期限到期日)。序号职别培训费用(元)服务年限1副总监/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级3000—5000(不含)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