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员工外派教育培训协议书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同时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培训:培训期自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实计为期天;培训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二、受训员工之劳动合同原期限视公司生产及经营需要可以顺延一年以上。三、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与公司约定的机构及专业培训。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四、受训员工的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接连续工龄累计。五、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六、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七、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八、受训员工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同意支付培训费用,做为赔偿公司之损失。九、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培训所发资料统一交由行政部留存。培训机构所发之相关证照交行政部统一收留。并于报到次日缴交培训心得报告,否则培训费用不予报销。十、受训员工如有逾期不归,受训期间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受训员工圆满完成学业,按时返回。受训员工若无法取得证书或无法达到公司培训之目的者,则培训费用自负并退还培训期间公司给予的相应补助。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受训员工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