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一中临时用工合同书甲方(聘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乙方(受聘教师):身份证号: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4.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身体健康,年龄不超60周岁者,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聘期内不履行合同的。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合同于从年月日起生效。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