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停薪留职合同甲方:(单位)乙方:性别,出生年月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用工文件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1、停薪离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为年。2、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职工身份,并连续计算其工龄。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3、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4、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福利、医疗费、年度奖金等待遇。5、停薪留职后,乙方要依法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6、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做自动离职处理。7、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严重处罚或开除。8、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9、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照自动离职予以处理。10、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1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2、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13、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甲、乙双方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