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协议书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入股时间:自2014年2月1日起,至_2016年1月31日止,共计2年。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50000元,计5_股。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100万元为总资产(包括:品牌、装修费、租金、广告费、设备等费用),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95_股,乙方占5股。分红:①每季度末的最后一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5%金额分配。退股、中途退股。入股时间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两年后,公司退还员工股本,并决定是否需要再接受员工入股。如果两年之内入股员工离职或店面关闭,公司退还入股员工股本,终止其股东身份!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经双方签字保存。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相同领域做任何营利性投资。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投资经营相同类型产品;③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签约日:年月日说明芙蓉区国税局:我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0551125-00551128)4张发票已作废,因前任会计已离职,发票的记账联丢失,我公司现申请验旧,望贵局批准。因丢失发票带来的任何纠纷由我司全权负责,谢谢!长沙长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14年3月27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