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家管理咨询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3年12月23日签署:北京万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驰科技”),一家于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9号三层306房间;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房地产”),一家于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7号;北京永进基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进基业”),一家于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118号;徐亚亮,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特意留空];王峰,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特意留空];北京中金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小贷”),一家于中国北京市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73号一楼101室;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鉴于:1.万驰科技系一家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等业务的企业,拥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业务资源;2.北京小贷是一家专门从事小额贷款发放业务的公司,永泰房地产、永进基业、徐亚亮及王峰是北京小贷的股东,分别持有北京小贷20%、20%、20%及19%的股权;23.本协议各方已经于2013年12月23日签署了《股东权利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独家购买权协议》(与本协议、《股东权利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合称“结构性合约”);4.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永泰房地产、永进基业、徐亚亮及王峰(以下合称“北京小贷股东”)拟委托万驰科技按本协议项下的条件和条款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独家和排他性的服务,万驰科技同意向北京小贷股东提供该等服务。据此,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定义和解释1.1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述各词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应具有以下含义:“本协议”指本协议正文及附件;“北京小贷业务”指北京小贷目前及将来从事的任何业务;“服务”指万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