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致:天才有道(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WFOE”)鉴于:1、猎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猎道”)持有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同道精英”)50.10%的股权,MatrixPartnersChinaIHongKongLimited(下称“Matrix”)持有同道精英21.88%的股权,GiantLillyInvestmentLtd(下称“Giant”)持有同道精英21.345%的股权,TenzingHoldingsHongKongLimited(下称“Tenzing”)持有同道精英6.675%的股权(猎道、Matrix、Giant和Tenzing以下合称“公司股东”)2、根据各公司股东、WFOE及同道精英于2018年4月26日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下称“《股权质押协议》”),上述各公司股东知悉并一致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同道精英的100%的股权优先质押给WFOE(下称“股权质押”),用于担保同道精英、公司股东及WFOE之间一系列交易协议(定义见《股权质押协议》,下称“架构合约”)的履行。为保障架构合约及股权质押的优先效力和稳定执行,上述各公司股东于2018年4月26日在此分别且非连带地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述各公司股东目前且未来不会以其持有的同道精英股权设定可能影响股权质押优先效力及架构合约稳定执行的质押、出售或处置、其他第三方担保权利或其他第三方优先权利或其他具有同等经济效果的处置或交易。如果上述各公司股东以其确有需要将持有的同道精英股权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担保权利或进行其他处置或交易,应经WFOE同意,并应在与债权人和/或其他权益人签署的法律文件中获得该等债权人和/或其他权益人关于不损害架构合约履行的书面承诺。上述各公司股东如违反本承诺函,将对同道精英和WFOE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同道精英和WFOE受到的全部的损失和损害。尽管在本承诺函或其他架构合约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法律下有任何其他规定,Matrix、Giant和Tenzing在本承诺函及其他架构合约项下的全部和任何义务或责任均只以其分别持有的同道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