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集團從事製藥業務及營運連鎖藥店。我們所開發、製造及出售之產品包括中成藥及飲片。中智中藥飲片為本集團在中國的一間主要營運附屬公司,從事飲片生產。根據相關中國法律及法規(即外商投資目錄),飲片生產禁止外商投資者透過直接持有股權進行業務的類別。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編纂]「監管」一節。因此,根據適用的中國法律及法規,我們不得持有中智中藥飲片的任何股權。結構性合約(其包括運營服務合同(「運營服務合同」)、獨家購股權合同(「獨家購股權合同」)、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合同」)、授權委託合同(「授權委託合同」)及獨家知識產權購買協議(「獨家知識產權購買協議」))乃為使本集團可管理中智中藥飲片的業務而訂立,而中智中藥飲片的業務、財務及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利益均以中智中藥飲片應付中智藥業服務費的方式流入中智藥業。結構性合約項下之安排結構性合約之運作中智藥業與中智中藥飲片及登記股東訂立結構性合約。下圖說明導致中智中藥飲片之經濟利益按結構性合約之規定流向本集團的結構性合約之運作:100%中智藥業登記股東服務費(1)服務(1)中智中藥飲片100%(1)運營服務合同(1)(2)獨家購股權合同(2)(3)股權質押合同(3)(4)授權委託合同(4)(5)獨家知識產權購買協議(5)結構性合約–266–本網上預覽資料集為初稿。當中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予更改。本網上預覽資料集必須與本網上預覽資料集封面所載「警告」一節一併閱讀。附註:(1)根據運營服務合同,中智藥業獲獨家委聘向中智中藥飲片提供(其中包括)管理及諮詢服務,其代價為中智中藥飲片應付予中智藥業之服務費。(2)根據獨家購股權合同,登記股東已授予中智藥業一項不可撤銷獨家購股權,以供根據當中所載的條款購買彼等於中智中藥飲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權。(3)根據股權質押合同,登記股東已以中智藥業為受益人質押彼等於中智中藥飲片的全部股權(連同其所附帶之權利),作為中智中藥飲片及登記股東履行彼等於運營服務合同、獨家購股權合同、援權委託合同及獨家知識產權購買合同下合約責任的抵押。(4)根據授權委託合同,登記股東共同及個別不可撤銷地委任中智藥業為授權人,以行使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