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签订:1、甲方:2、乙方: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第四条企业名称本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第五条注册地址本企业注册地址为:市区路号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第六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第八条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第九条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如下表:类型姓名住所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第十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10.1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姓名出资方式认缴金额(万元)实缴金额(万元)首期出资时间认缴比例货币实物10.2出资额的缴付期限:10.2.1首期缴付时间:20年月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10.2.2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