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由承接方编填)委托方:承接方:签订日期: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4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5.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5.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元。5.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