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重庆金点环境艺术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金叶小区景观工程工程地点:江北区五里店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厕所、路径小桥,土石方,庭园雕塑,大门建筑物及小品构筑物、康体中心、假山跌水,地面铺装,部分围墙,景观水电,环境绿化的背景音乐及灯饰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渝计委固(1998)1700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经发包人世间及监理审定后的金叶小区景观工程施工图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年8月18日竣工日期:2002年11月30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国家景观验收合格标准(即《重庆市园林及仿古建筑验收标准》),争创精品小区。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8月15日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