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工程技术承包合同(4)工程技术承包合同甲方:某单位乙方:某单位或某个人为优质、高效完成某工程的施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某工程的技术方面的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1、合作项目工程名称某工程项目2、工程技术承包范围1)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2)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3)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4)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5)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6)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7)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8)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9)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3、合同工期1)从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复测开始至工程交工为止。2)双方拟定施工合作时间为12个月,即从2005年3月1日到2006年3月1日,工期共12个月。3)以上合同工期,包括施工复测时间、雨季及因建设方、甲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时间,不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时间。4)竣工资料编制时间为1个月。5)若因建设方、甲方及雨季等原因工程无法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6)如工期超出12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术费。4、工程技术承包费用1)施工投标工程技术费:甲方投标工程总价,扣除第100章费用及工程备用金后按3.2%计。2)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技术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变更增加金额总量按8%计。3)工程非计量增加工程技术费:按该款项40%计。4)前两项总计所产生的技术费若低于元人民币,则甲方支付给乙方元人民币;若超出则按前两项计算。5)工程延期费:超出双方约定的12月的工期甲方每月支付乙方80000元人民币的工程技术费。6)施工复测费:20000元人民币/每公里。7)竣工资料编制费:80000元人民币。全部的工程技术承包费用包括施工复测费、施工投标工程技术费、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技术费、工程非计量增加工程技术费、工程延期费、竣工资料编制费。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条件保证”(第七条)和“出入境及安全保证”(第八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