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租赁合同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代表人: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代表人: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地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____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九、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