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目录1)总则2)合作各方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6)合作各方的责任7)董事会的组成8)经营管理机构9)筹备和建设10)劳动管理、工会11)生产与销售12)财务、会计、审计13)税收、利润和亏损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15)合同的修改16)保险17)商标18)适用法律19)争议的解决20)其他21)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第二章合作各方第二条合作各方甲方:注册国家:国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乙方:注册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