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寓房预订合同编号NO.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乙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公寓房预订合同,并订立条款如下:1.乙方向甲方预订上海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大厦内楼室公寓房套,建筑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平方米,房价共计美元(附房屋平面图一份)。2.双方同意公寓房屋价格以美元为计算货币单位。乙方以付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汇款费用由乙方自理。3.乙方同意在预计合同签署后的十四天内预付房价的百分之(%)即美元,在预计房屋交付之日,买卖契约签署后的十四天内付清剩余的房价的百分之(%)。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规定的付款日期内不能付讫应付房价款,甲方将向乙方按日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应付房价款的千分之(‰)计算。5.“协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8-3C地块上的大厦,该土地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万美元中标,获得50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年月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到公元年月日止。6.冷暖气管道和水、电及其他设备应安装就绪,房内生活设施配备一应俱齐。7.乙方付讫全部房价后,携带甲方发给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与甲方签订公寓房买卖契约,即可办理取得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等手续。8.公寓房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并由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后即作为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并负责有关本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10.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后,即应向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