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编号:EMT号日期:年月日于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市(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光路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年月日、月和年月在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4.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