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规格销售合同公司为一方(简称为甲方,由先生代表);(地址)公司为另一方(简称为乙方,由先生代表);(地址)双方代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凭规格买卖”(详见附件),提供ABC型气垫船艘,每艘万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后个月内交船。交船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关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签订本合同日期算起。第二条本合同双方议定的总金额为U.S.D.(大写:美元)该金额为艘ABC型气垫船的FOB价格。即在港口的交货价。总金额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训等费用,但总金额包括下列费用:(1)ABC型气垫船的价格;(2)ABC型气垫船的系泊试验费,航行试验费及建造期间至签署交船证书之前的停泊码头费、船坞费和保险费等。第三条3.1.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生在甲方境内的税收、关税手续费等由甲方负担。3.2.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及在甲方国境以外的税收、关税、运输、保险、手续费由乙方负担。第四条为了保证甲方能够连续进行生产,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条款中规定的义务。4.1.本合同的总金额以美元现汇支付。本合同的总金额的支付时间和美元金额如下:4.2.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个月内,即不迟于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预付款U.S.D.(大写:美元);4.3.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个月内,即不迟于年月日支付总金额%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