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林木2)订立合同双方:县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甲方将树苗、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地点在。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零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其中,第一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第二年出圃……。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树秧株,树秧株,……,树秧长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一年拨给元,第二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月日以前。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厘米;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厘米,……。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