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供气人:用气人: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三)用气性质为(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立方米/年(吨/年);立方米/月(吨/月);立方米/日(吨/日)。2.用气调峰的约定:。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设施,向用气人供气。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时起至时止;或者。(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