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号: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1.2“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3“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第二条合同范围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