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需方: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供方:宣城华成钢材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宣城水东亲心谷一期健康养生中心、游客接待中心建设工程的钢材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宣城强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工程名称:宣城水东亲心谷一期健康养生中心、游客接待中心4、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祁梅村第二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元/吨)计划数量(吨)总金额螺纹钢、线材8-25mm马长江参照安徽合肥“我的钢铁网”当日价格下浮50元/吨约1500吨新兴富鑫贵航临钢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1、上表中的钢材单价为供方送到工程施工现场的价格,该价格已包含了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2、税率为17%,税金按照实际供货价款金额计取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上表中的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货款以双方实际交付量为准。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标准规定以及其他相应国家标准,钢筋直径的偏差值必须控制在GB1499.2—2007表3中的数值规定;若达不到该标准规定,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条款处理。第四条、交货时间、方式: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次向乙方购买所需要钢材,甲方每次要货时应提前三天把需要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将所需要钢材送货到工程施工现场。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规格,自行备车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