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油品购销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中国石化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3#汽油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国家标准。四、数量:每月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五、结算价格: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六、货款结算方式: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七、履行期限:自2013年10月16日到2015年12月31日止。八、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九、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效力及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电话:电话:年月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