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合伙经营生猪养殖场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伙经营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协议订立双方§01-01.(合伙人)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01-02.(合伙人)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03-03.(合伙人)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1、合伙经营项目:。2、名称定为生猪养殖场实际出资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于年月日前办妥。3、合伙期限为年,自起至止。第三条、出资额、方式1、——————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2、——————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3、——————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四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本项目所得,以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项目财产偿还,该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三方按出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