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租赁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支付方式: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定金,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乙方必须用现金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年租金。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外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甲方应履行外部协作单位的管护义务,若因此造成乙方财产等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出租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甲方保证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局产权作为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如需出卖或质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等费用);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第八条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