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和站租赁合同出租方:承租方: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拌和站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第三条:租金及支付1.租金及计算:租金为元/月,大写:.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租赁费按承租方财务结算办法及程序进行支付。本合同及其他相关附件(如甲方工作人员出具的相关数据等)中标明的总价与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不一致的,以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为准。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设备调试完毕能正常生产之日起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承租方通知退场之日为计费终止之日。4.设备进退场费用由承租方负责。5.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供正规发票。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施工地点:。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名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所租赁设备及配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只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并不得转租、变卖、抵押。第六条:租赁机械的损毁和灭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承租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损毁(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第七条:双方责任1.出租方责任(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不得影响承租方的正常施工。(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施工补助及设备维修配件费用。(4)每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