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种业大棚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新疆国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内容如下:一、甲方将座落在的大棚个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限为年。三、承租租金、其它其它:及付款方式:1、承租租金为元/年/个,合计金额为(大写);2、承租期间由甲方承担水、电费用;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预付%,即(大写),余款(大写)于付清。四、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棚膜、水箱以外的大棚及配套设施(包括保温被、草栅、钢丝、遮阳网、卷帘机、水、电、滴管等系统)。承租期间,大棚设施如果因非人为因素遭到破坏,由甲方负责修缮。五、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须确保为该土地及大棚产权的合法产权所有人,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及法律责任以及乙方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担;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大棚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大棚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3、大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全权独立进行,甲方及其村民不得无故干涉甲方的经营活动,以及散布影响乙方经营的消息,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4、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