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页,第1页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商铺基本情况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香巴拉大道45号商铺一间房屋用途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4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付款方式按年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2万6千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共3页,第2页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