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方式:4.工程范围和内容:第二条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从开工之日算起)。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4.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5.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6.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第五条施工设计变更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