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范围:工程地点:第二条工期: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工期天。在合同签定后3天内,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3天后施工人员还没有入施工场地,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发包。第三条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施工要求:第四条合同价款:第五条甲方责任:第六条乙方责任: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4、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养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景观损坏、苗木死亡),乙方负责恢复。5、进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第七条工期顺延:1、除自然灾害和甲方原因外,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工程付款及竣工结算:1、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