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协议书金华市****社区居委会(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金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柒元(¥462187.00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45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按九部委56号令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面承包方式。2、材料及设备供应2.1所有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中规定主材按发包人指定的厂家及品牌购买,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