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工程名称)景观设计合同景观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名称必须是全称且与营业执照相对应,如为第一次合作单位,必须提供乙方资质文件并加盖乙方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设计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3、景观设计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和地方规定的规范、标准。4、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5、甲方对本次设计任务的具体要求即甲方发出的《设计任务书》等提交的相关基础资料及文件。第二条项目概况序号指标名称说明或规划要求1建设地点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景观面积4项目定位5其它第三条设计范围、阶段与合理使用年限1、设计范围:【填写本合同项下设计的全部范围】2、设计阶段,详见下表,“√”表示本合同项下的设计范围。类别建筑物、构筑物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配合设计范围内全部项目√√√注:每一阶段的设计内容均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阶段设计任务书进行。3、本合同全部工程使用年限为年。第四条设计费用1、设计费总费用:元(大写:元整),设计单价元/m2(景观面积)*m2。此费用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办公、税金、乙方到甲方办公地、施工现场服务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工作的相关费用。2、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任何阶段的设计后,甲